reservation
訂房專線:03-936-3610
服務時段:09:00~21:00
*訂房須知:
預訂「一般房型」需繳付訂金(房費 30%)或全額房費,始完成訂房程序,本公司方保留您的預訂房型。
預訂「背包客旅艙」及「女性限定旅艙」,需繳付全額房費。
※若住宿者為未成年人(未滿 18 歲),單身一人或者同行者也為未成年人的情況下,
請所有入住者下載未成年入住家長同意書,列印並提交給法定監護人簽名,
辦理入住手續時除個人證件外必須提交此同意書,若未提交,本館有權拒絕入住。
*解約退費機制:
(1)訂房後若欲修改訂房,請最遲於入住日前3天(不包含入住當天)來電告知, 入住當日恕不接受更改住宿日期、房間數。
(2)若訂單欲延期入住,選擇保留訂金之訂房,之後恕不再接受改為退款。 延期入住當日若房價高於原入住日期之房價,需當場支付差額,方可辦理入住,房價依現場公告為主。 若未能於6個月期限內擇期入住,視同放棄住宿權利,恕不再退還訂金。
(3)訂房後若欲取消訂房,依照觀光局定型化契約之相關退款規定,扣除匯費後,退還剩餘金額。
(4)上述的更改訂房方式,皆僅限更改乙次,請您務必斟酌修改與配合!
為確保您的權益,請詳閱下列事項:
1. 參照中華民國交通部觀光局觀業字第《10682000635 號公告》之規定,訂房將收取總房價之30%為訂金,取消訂房之扣款依法令規定比率收:
(1) 收取訂金者,依下列方式處理:
(一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十四日以前到達者,得退還定金百分之百。
(二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十日至第十三日到達者,得退還定金百分之七十。
(三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七日至第九日到達者,得退還定金百分之五十。
(四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四日至第六日到達者,得退還定金百分之四十。
(五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二日至三日到達者,得退還定金百分之三十。
(六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一日到達者,得退還定金百分之二十。
(七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未為解約通知者,不退還定金。
※農曆春節期間訂房需匯款全額,若要取消訂房,依上述規則比照辦理。
(2) 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者,依下列方式之一處理:
(一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三日以前到達者,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百分之百。
(二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一日至第二日到達者,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百分之五十。
(三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未為解約通知者,不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。
2. 若住宿當日因不可抗拒之天災(發佈陸上颱風警報,以中央氣象局宣布為準則),請於住宿日中午12:00前通知本旅店取消訂房,辦理全額退款(以原付款方式辦理退款)或延期六個月內住宿有效,否則依上述規定辦理。
3. 訂房內容如有任何異動,請務必來電告知。
*付訂方式:
1. ATM轉帳:
彰化銀行(代號009),帳號4202-010-6688800(轉帳完成後請來電確認)
2.銀行匯款:
彰化銀行宜蘭分行,戶名:行口文旅有限公司,帳號4202-010-6688800(匯款完成後請來電確認)
3.傳真刷卡:
請下載刷卡授權書,填寫完成後回傳03-936-3611。
*平假日定義:
平日:週日至週四
旺日:週五
假日:週六及國定假日
定價:春節假期
(本公司保有定義修改權利,以網站公告為準,恕不另外通知。)